男子吃烧烤结账时玩消失!老板追债47天反被怼:凭本事吃的饭
发布于:2025-04-20
最近,大连一家烧烤店老板杜某遇到了一件让他血压飙升的奇葩事——一位男子带着10个年轻女孩来店里大吃大喝,结果结账时上演了一出“金蝉脱壳”,直接溜之大吉!更气人的是,当老板费尽周折找到他时,对方竟理直气壮地回怼:“凭本事吃的饭,爱咋咋地!”事情发生在两个月前。那天晚上,一个30岁左右的男子走进杜某的烧烤店,张口就要订个大包厢,说是要请10个朋友聚餐。杜老板一看来了“大客户”,赶紧热情安排。没过多久,男子果然带着一群年轻女孩来了,点起烤串、啤酒毫不手软,一群人吃吃喝喝到深夜。
结账时,男子让女孩们先走,自己留下买单。老板算完账,消费总额是1125元。男子装模作样地讨价还价:“老板,抹个零吧!”杜某也是实在人,爽快给优惠了75元。可就在他转身去拿饮料的工夫,男子竟然人间蒸发了!
朋友圈“通缉”逃单男,反遭嚣张挑衅!
1000多块钱对烧烤店来说不是小数目,杜某气得直跺脚。他调出监控截图,不仅在店门口贴出“寻人启事”,还在朋友圈发帖“通缉”这名逃单男子。没想到几天后,男子竟主动打来电话,可内容不是道歉还钱,而是嚣张放话:“我凭本事吃的饭,凭什么给钱?有本事你告我去!”
杜某彻底被激怒了,直接联系媒体曝光。可更让人无语的是,即便闹上新闻,男子依然逍遥法外。老板苦寻47天,最终却只能自认倒霉……
法律解读:逃单男真能逍遥法外?
1. 男子的行为是否算诈骗?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,盗窃、诈骗、哄抢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诈骗金额需达到3000元才能立案。这顿烧烤只消费了1050元,也就是说,即便警察找到他,也只能批评教育,行政处罚,无法刑事立案。
2. 老板发监控截图违法吗?不构成肖像侵权!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损,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。有人担心杜某公开男子照片涉嫌侵犯肖像权。但法律明确规定,只有“以盈利为目的”擅自使用他人肖像才构成侵权。老板是为了追回损失,既不赚钱也不抹黑,完全合法。
3. 10个女孩该不该掏钱?关键看这一点!
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,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。共同消费的人有义务付账。但如果女孩们能证明这顿饭是男子承诺请客(比如微信聊天记录),那她们确实不用买单。否则,老板理论上可以要求她们平摊费用。
开店的都知道,最怕的不是生意差,而是这种“套路逃单”。法律拿他没办法,道德约束不了他,最后吃亏的只有老实做生意的老板。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:做生意时留个心眼,遇到可疑情况,不妨提前收部分押金。
你怎么看?支持老板追究到底,还是觉得“算了认栽”?欢迎留言讨论!
(本文基于《红星新闻》报道,事实部分已核实,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。)